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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一女子散发“法轮功”反宣品被当场抓获

文档来源:中国反邪教 发布日期: 2022-03-09 15:48:40

 

一女子在街上明目张胆地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正好被反邪教支队民警抓个正着,得来全不费功夫!日前,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了这样一则起诉书:     

  

黄某某,女,高中文化,辽宁省锦州市人,有前科,曾在2016年7月1日,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满两年后,黄某某不思悔改,再次犯案。2021年7月21日9时许,黄某某在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早市附近散发“法轮功”邪教宣传品,被反邪教支队侦查民警当场抓住。随后,民警发现黄某某随身物品里带有反宣币(含面额拾元的15张、面额伍元的4张、面额壹元的15张),以及印有宣传“法轮功”字样的大卡片12张、护身符8张、钥匙链20个。

2021年7月21日,公安民警随后依法对黄某某住宅进行搜查,在其家中搜查出“法轮功”挂件7个、书籍10本、扇子2把、宣传卡片2张、李洪志相片2张等“法轮功”邪教宣传品。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