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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非法宗教、邪教向农村渗透

文档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 2019-04-25 09:54:00

 

 原题目:正本清源,抵制非法宗教、邪教向农村渗透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方面明确指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特别是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国农村的宗教治理总体上处于平稳有序的局面,宗教工作走进了新时代。但我国农村宗教生态相对复杂,必须防微杜渐,警惕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渗透。

  非法宗教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渗透活动表现为:有的散布歪理邪说,制造混乱恐慌;有的乱建滥塑,借教敛财;有的从事“治病”“驱鬼”等迷信活动,骗钱害人;有的非法成立传教组织,走村串户搞传销式传教;有的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发展信徒和追随者,煽动宗教狂热;有的利用宗教影响干预乡村公共事务,插手或阻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的境内外勾联,传播极端主义和分裂思想,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

  与非法宗教相比,邪教作为全世界、全人类共同面对的社会问题,对农村社会的危害更大。要想正本清源、护正反邪,必须明确邪教与宗教正信之间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宗教的思想、教义虽然强调神圣性,但是它更具有社会适应性。宗教与社会主流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引导信徒适应社会、服务社会。比如佛教提倡“以孝达道、以道全孝”的孝亲观,讲“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慈悲恻隐之心;基督教讲“荣神益人”“爱人如己”的利他主义。而邪教却是反人类、反社会的。

  第二,邪教是对正统教义的盗用与篡改。据统计,目前我国公布的22种邪教中,有18种是冒用基督教的旗号,其组织者极力神化自己,使成员产生神秘、敬畏感,对其顶礼膜拜和盲从,从而达到控制成员的目的。

  第三,邪教与宗教的组织方式不同。宗教依法公开活动,邪教则是秘密结社。我国各宗教依法登记成为宗教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信众在已登记的场所(寺院、教堂、清真寺、宫观等)开展宗教活动,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也经由宗教团体认定、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宗教活动严格按照教义教规进行。而邪教却采用地下、秘密活动的方式串联、传教,邪教的骨干之间使用假名、化名、暗语等进行联系,行动诡秘,隐匿性极强。

       非法宗教与邪教,给个人和社会带来极大危害的同时,也给合法宗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它妨碍乡村治理新体系的构建,也扰乱了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与和谐稳定。爱国爱教的宗教团体是抵制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不仅要积极配合政府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也应当主动采取多种措施,自觉抵制异端和极端思想,以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首先,做好“培训+宣讲”,增强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匡正反邪的能力。宗教团体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正本清源的领头作用。加强宗教教义思想建设和宗教中国化,举办各种类型的“匡正反邪”培训班,提升教职人员的宗教素质以及识别、抵制邪教的能力,全力构筑宗教组织反非法宗教活动的“第一道防线”。挑选优秀的在职教职人员,成立以“宗教中国化”“匡正反邪、去伪存真”等为主题的思想建设宣讲团,多渠道、多方式在基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回宣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其次,做好“防范+转化”,将信教群众凝聚在正教之中。完善防渗透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对于宣讲人要严格把关,及时停止有异端思想倾向的在职传道人讲道,确保宣讲信息纯正无误、积极向上;各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宣传栏、公告栏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建设,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异端、邪教的本质、思想和危害进行揭露,及时对邪教以及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公告,防微杜渐。对于受到蛊惑或蒙骗、持有不良思想的信教群众,坚持“治病救人”的态度,以团结教育的原则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最后,做好“配合+建议”,积极配合政府的反邪教工作。密切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其组织开展的活动,从宗教视角对异端邪教或准邪教组织进行甄别与批驳,将反非法宗教宣传教育和宗教中国化宣讲有机结合,强化信众爱国爱教的思想教育。(作者单位:山东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中国民族报》(2019年03月12日 06版)